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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5 08:32 信息来源:迎鹤村 审核:张晓琪 字号:[ ]

各位村民:

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现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农村户口;

2. 年满60周岁(1966年出生);

3. 农村独生子女户夫妻或双女户夫妻。

二、申报材料

符合要求的村民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村办公室办理:

1. 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办理,需要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后到县民政局补办);

3. 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4. 本人邮政银行卡;

5. 1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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