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
各位村民:
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现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农村户口;
2. 年满60周岁(1966年出生);
3. 农村独生子女户夫妻或双女户夫妻。
二、申报材料
符合要求的村民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村办公室办理:
1. 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办理,需要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后到县民政局补办);
3. 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4. 本人邮政银行卡;
5. 1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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