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县镇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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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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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唐县镇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唐县镇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传勇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金科 镇党委副书记

姜天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金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黄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光正     镇党委宣传委员

李建明    镇一级主任科员

邱道军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何东冬    镇城建办主任

黄金龙    镇人居办主任

余洪涛     镇财政所主任

冯波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瞿联伏    交警三中队队长

郭建成     镇派出所教导员

杨城    镇中心学校校长

陈克明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肖能武    镇供电所所长

张中莉    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杨运志    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储童    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全体驻村(居)干部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何东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照省市部署,根据《随县农村“三清两建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唐县镇农村“三清两建一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通过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达到“一区两示范多亮点,一轴五主线皆风景”(即:集镇规划区、华宝山省级示范村和桃园市级示范村、其他村居每年2—3个点整治建设亮点;“一轴”(316国道)、“五主线”(唐吴路、唐华路、唐鲁路、唐大路、唐太路5个主干道沿线)、“皆风景”(全镇主要通村干道沿线建设成环境优美风景线)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镇的人居环境品质,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唐县镇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措施

(一)政府统筹,多方参与。镇党政“一把手”作为“总指挥”,抓好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动员调度;镇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行动的实施、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等引领作用,形成“环境整治、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包村(居)行政干部和驻村(下沉)镇直单位工作队要按职履责,深入村(居)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枣阳王城镇整治模式及其他镇村整治工作经验,从群众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有序推进,逐步提升全镇人居环境质量。

(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省、市级示范村华宝山村、桃园村、砂子岗村等3个村整村推进整治示范点为引领,以随中316国道沿线重点村砂子岗村、江义村、桃园村、双丰村、肖畈村、新桥村、勤德村、石佛村等8个村整治为契机,其他村(居)重点以办公场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口密集居住点和中心湾为重点整治区域,突出公路干线、河道、渠塘、学校、各类市场、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等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今后各村(居)每年整治建设2—3个亮点,通过压茬推进到2025年实现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

(四)严明纪律,杜绝形式。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将此项行动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严禁搞突击应付、“大包大揽”,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落在实处、取得成效。

四、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围绕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要求,以每月“村庄清洁日”活动为引领,扎实开展好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开展公路、铁路沿线和河道、水库、堰塘、沟渠存量垃圾(含农业面源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排放物等)清零行动,动员群众自觉开展清洁湾落庭院行动,推进以“包自家庭院周围环境整治、包自家污水规范排放、包自家垃圾分类入桶”为主题的“门外三包”和以“院落干净、房内干净、厕所干净”为内容的“门内三净”行动,改变庭院脏乱差和污水横流现象。

(二)进一步提升农村村容村貌。扎实推进“三三”工程,加强整治村(居)辖区内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现象,全面清除路边破旧广告牌(含小广告、“牛皮癣”等)、倒塌废弃建筑物(含失去使用功能的建筑)、废旧土厕所(含旱厕)以及影响群众出行的路边杂树枯木等,充分组织群众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地,建设发展“三园”(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五有”(即:有完备设施设备、有成熟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长效资金保障)标准措施,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全面启动镇域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按照各村(居)人口3‰的标准足额配齐村级保洁员,完善农村保洁监管制度。以桃园村、华宝山村等2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逐步在全镇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党员干部驻村(居)和下沉居委会工作,组织召开农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动员居民参与垃圾进行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分类,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处理”的原则,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四)进一步抓实农村厕所整改和生活污水治理。“小厕所、大民生”,紧盯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目标(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户厕、公厕建设和问题厕所整改力度,保证厕改质量。建立保障维护机制,确保已改造完成的卫生厕所正常使用,提高群众改厕满意度。加强农村公厕管理,强化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公厕内外干净卫生。加强对已正常运行的镇污水处理厂、镇区污水管网的监管维护,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进下一步建设工程,扩大污水收集覆盖面;结合“厕所革命”建设,改厕户的污水经过三格式化粪池进行净化后排放,以华宝山村、桃园村、双丰村等3个村示范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引领全镇各村(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杜绝随意排放污水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集镇规划区域人居环境整治。以深化文明城镇创建和提升城镇文明品质为目标,按照“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讲文明”的原则,持续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政设施、镇容镇貌、乱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整合集镇规划区内所辖村(居、社区)和镇直单位的力量,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通过进行全区域和重点部位(凤凰路、沿河路、文峰路、紫金路、骕骦路、弥陀寺路、青年路、大桥街道)整治行动,全力打造洁净、有序、优美、文明的集镇环境。一是加大镇区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运力度。环卫保洁公司要对镇区保洁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清运,保证保洁范围内的垃圾24小时干净,要对镇区主要干道每天至少洒水三次,并对花坛、人行道等进行冲洗,垃圾清运车要全封闭运输,防止二次污染。集镇规划区所辖村(居、社区)协同相关单位加大对镇区背街小巷生活垃圾以及溠水河河道垃圾整治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全面排查并及时维修镇区市政设施。对镇区内的公厕、路灯、排水管网、路面、人行道、花坛绿化、路沿石、井盖等全面清理排查,对破损的市政设施及时维修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修复。

三是扎实开展镇容镇貌整治。继续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定点”管理,(即:公共汽车停靠定点、出租车(含电动汽车)待客定点、三轮车电动车停放定点、特殊经营行业(烧烤、摩托车销售修配、油坊、废旧回收等)定点。)重点规范镇区街道车辆乱停乱靠管理,所有车辆都按规划停靠在停车位内,对违停车辆实行扣分、罚款、拖离等措施,确保镇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持续加大镇区经营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以及学校、医院周边、马路市场,坚决杜绝出店、占道经营,对镇区流动摊贩必须在指定地点摆放。进一步规范镇区户外广告管理。对镇区各类杂乱无章的户外广告统一规划设计,坚决取缔不规范、不安全、不文明商业广告,同时建立镇区所有广告备案制,规范化管理。完善“门前三包”机制,镇区内所有单位、经营门店都要建立“门前三包”,设置“门前三包”监督岗和标识牌,配齐环卫清扫工具,配备单位“文明劝导员”,从而形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媒体通报、督办考核制度。四是继续加大违建违搭和“五乱”现象整治,加大镇区内违规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对无合法手续的建设一律停止并拆除。对集镇规划区内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现象全面进行整治,彻底清除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物品,确保镇容镇貌干净、整洁、有序。

(六)进一步抓突出问题整改,集中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成效。结合2021年国家、省、市、县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验收、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巡查反馈的问题和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突出的问题,认真履行责任,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切实解决好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细做实群众工作,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巩固提升环境整治成效,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深入推进。全体驻村(下沉)干部、各村(居)、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广泛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来,久久为功,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态度全力推进。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体镇、村(居)、单位干部要深入一线落实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分片包保领导负责督促驻(下沉)村(居),驻村(下沉)干部、第一书记、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辖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行动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长效机制,并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和经验。

(三)全面督查,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镇纪委分阶段开展督查和暗访曝光,结果进行通报。对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织不力的和被上级督查中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村(居)、单位和个人,将从严追责问责。

(四)强化纪律,力保成效。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镇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村(居)督导指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唐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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