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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店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2 08:41 信息来源:万福店社区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万福店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告
  (第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规定,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第四届居民委员会职数设置为人,其中设居民委员会主任1人,委员5人(其中1名必须为女性)。
  一、居民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登记参加本居委会选举的居民: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够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愿意带领居民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群众信任,热心为居民服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名并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受过刑事处罚。
  (3)存在“村霸”、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4)非法宗教和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5)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
  (6)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
  (⑦)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
  (⑧)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⑨)法治意识淡薄,道德品质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提名情形
  (万福店社区居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1年12月2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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