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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08:45 信息来源:车店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通  告

各位村民:

根据万和镇关于严禁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公告。

为了保护国家耕地面积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0号)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村农田栽树、挖塘养殖、撂荒等立即清除、回填,若不执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连续两年以上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请村民对栽树的立即拔掉恢复耕种,下一步政府将组织专班对违法行为强制执行。

车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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