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征缴范围
随县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随其家庭整体参保缴费。
02
缴费标准
03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时间。
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2月底。
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职工转居民的务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可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04
征缴方式
05
待遇享受期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含免缴),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按规定超过90天参保核定缴费的(含免缴),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中途参保的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职工转居民的务工人员,按规定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待遇;未按规定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自缴费3个月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中途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
06
登记流程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携带参保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由各镇(场、景区、开发区)督促各村(居)委会及时办理核定缴费。
随县医保局:0722-3338711
随县税务局:0722-333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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