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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 本县行政区域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在校大学生、普通中小学校学生、中职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随其家庭整体参保缴费。 | |
个人缴费和资助标准 | 全额缴费 |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350元。 |
全额资助对象 | 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不缴费。 | |
资助320元对象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个人需缴费30元。 | |
资助175元对象 |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个人需缴费175元。 | |
资助70元对象 |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个人需缴费280元。 | |
缴费时限 |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外出务工或返乡居民续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2月底。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现役退役军人、因工作原因职工转居民的务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的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可中途参保,除以上情况外逾期不再征收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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