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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0 09:59 信息来源:小河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通  告

各位村民:

根据万和镇关于严禁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公告。

为了保护国家耕地面积和保障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0号)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村农田栽树、挖塘养殖等立即清除、回填,若不执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承包方、土地经营权人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连续两年以上可以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请村民对栽树的立即拔掉恢复耕种,下一步政府将组织专班对违法行为强制执行。


小河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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