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及时消除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申请简便、取用方便,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扶贫办、湖北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办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目前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决定在全镇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2020-2021年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下同)“一卡通”管理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突出问题,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重点包括:
(一)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1.违规将资金大项拆成小项,多头管理等问题;
2.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问题;
4.应通过“一卡通”发放而不采用“一卡通”发放、该直发而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5.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或政策宣传和分配结果公示公开不到位,群众对相关政策及分配情况不知晓等问题;
6.镇、村没有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没有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没有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等问题;
7.财政补贴政策不符合实际、漏洞较多、补贴资金绩效不明显等问题。
(二)“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
1.部门“画地为牢”,竞相办理“一卡通”,导致群众“一人多卡”、使用不便等问题;
2.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代理银行未按照湖北银保监局要求选定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代理银行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三)违法违规问题
1.在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及办卡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2.用无关人员身份证件办理“一卡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3.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问题;
4.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的问题。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全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万和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阮光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黄景成人大主席
钱德勇 党委副书记
金 争 党委副书记
梁海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宗海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 森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何东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孙湖平 主任科员
褚昭昭 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王 爽 党政办主任
王 聪 经济发展办主任
王 毅 社会事务办主任
彭 俊 财政所主任
李建军 农业银行万和支行行长
廖程程 邮政支局局长
龚龙军 农商银行行长
张家军 水利中心主任
方国辉 林业站站长
朱 海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黄海波 人社中心主任
谢 刚 农技中心主任
熊富国 农机中心主任
刘 迪 医保中心主任
各村(居)支部书记
(二)专班办公室和工作职责
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彭俊同志兼任,财政所支部委员邱立业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具体负责全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日常事务沟通协调以及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
万和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万和镇财政所,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集中整治(6月-10月底)
1.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贯穿专项治理“回头看”全过程。以各行政村、社区和业务主管部门自查为基础,按照专项治理“回头看”治理重点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到村到户摸底调查和全面排查,深入查找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不到位、“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广播、网络、张贴通告等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逐一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公开公示,动态调整。各职责单位于每月18日前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报送至万和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
2.督查问责。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着力纠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截留挪用以及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不精准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并跟踪进展情况。督促在“一卡通”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情况、退赔资金、接受处理。发现职能部门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督查督办中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及时上报,予以问责。
3.整改规范。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法,强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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