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医疗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现将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年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都有义务参加无偿献血,要求全体干部和党员要带头义务献血,以保障用血安全。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这次义务献血活动。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大力宣传在无偿献血活动中的典型和模范,揭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违法行为,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爱民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四、本次无偿献血的具体时间是2023年11月14日,地点是万和镇中心卫生院门口。
五、各单位要将无偿献血活动列入创建文明单位中,镇政府将对完成任务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单位和模范组织者给予表彰,对不能够按时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按量完成献血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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