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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吴山镇金成村村民积分制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15 16:40 信息来源:金成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一、总体要求: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方针,落实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总目标,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能力,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化同步提升。通过积分管理制度的奖分与扣分,对村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村风村貌;特结合吴山镇金成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使用于村居住的村民,人户分离不居住在本村的不计算在内;流动人口中常驻户计算在内。

积分规则:采取周打分、月汇总、一季度一评选办法。

积分内容板块:社会治安、秸秆禁烧、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村风民俗、违法乱纪、人居环境、民主参与、奖惩措施等。

二、总体目标:

推行积分管理制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

三、积分主体和内容:

参与村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村民、家庭、乡村理事会等。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十大类,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

四、积分管理办法:

建立家庭户积分管理台账,以户为单位、以人为下划主体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自我申报,也可向村委会成员直接申报,其他村民也可向村反映。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党员活动日或村民代表会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或者网上进行公示并接受广大村民民的查询、监督。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村支两委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五、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实行一年度一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村委会统一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或评选为优秀党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

3、与评比先进模范挂钩。“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商户”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年度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实施管理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施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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