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申领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现役军人遗属。
二、申请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证件遗失需提供入伍及退伍登记表)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1寸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电子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三、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须是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待2022年3月网上申请开通后,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办理(登录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如果申请人未进行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中信息未完善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1、身份证;2、户口簿;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4、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5、立功受奖证书;6、1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后再进行优待证申请办理。
3.入户办理。对年龄超过80周岁、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入户办理。
五、各村(居)办理时间
优待证办理程序复杂,每天办理数量有限,为高效有序推进,避免扎堆,现对吴山各村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时间安排如下表,望各村做好宣传,有序到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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