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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村村规民约 发布日期:2021-05-16 14:30 信息来源:星火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深化基层民主法建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保障村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经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二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自治相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传承优良传统,树立良好民风。

第三条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  保障群众权益  倡导民风民俗

第四条  遵循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原则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睦家庭;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五条  以孝为先,尊老爱幼。子女应当尽赡养老人,关心老人,尊重老人。父母应抚养未成年子女,尽力为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第六条  倡导立规、传训、树倡导文明新风,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铺张浪费、不攀比奢侈,不搞迷信宗派活动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条  坚持互尊互爱,互帮互助,互让互谅,共建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在生产生活中以诚相待。

第八条  提倡邻里守望主动关心和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

  维护公共秩序  

  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共建山清水秀,共创美好生活。

第十条  共同遵守村庄环境建设。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定点投放,严禁向河道、沟渠丢垃圾,排污水;做到村容村貌美观整洁,房前屋后无垃圾污物

第十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粮食蔬菜果树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  提倡用协商办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得闹事滋事,无事生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第十  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社会治安问题,各类矛盾纠纷、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告知村干部。

第十  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意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若违反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而引发火灾,造成损失由肇事者承担一切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  主动做好平安宣传,村民之间,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提醒,教育监督,不沾“黄、赌、毒”。  

第五章   民主参与

第十  全体村民要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珍惜自身的民主权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十七  自觉爱护公私财产和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不故意损毁或破坏。

  奖惩措施

十八  “两委”、妇联等每年组织开展“文明户”“遵纪守法户”“好媳妇户”“邻里和谐户”“卫生清洁户”等先进户评选活动

十九  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内的相关待遇;

  第二十条  自觉保护集体土地、林地、堰塘等集体财产,不得占为己有,抵制逞强斗狠、涉黑涉恶等行为。

章  附则

第二十  凡是违反本村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要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下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二十  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  本村规民约由星火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村规民约自2020320经村“两委”订立初稿,于20204进行修订,于20215再次修订后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公布执行。

  


  

星火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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