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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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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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随县吴山镇中心学校

地址:随县吴山镇呈祥街1

门头照片:


学校类别:初级中学

学校性质:公办

所在乡镇:随县吴山镇

主管部门:随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22-4732231

联系电话:18372226768

学校简介:吴山镇中心学校始创于1958年,坐落在吴山镇肖家湾居委会北端刘吴公路和唐三公路交会于此现有12个教学班,教职工62人,在校学生有669人,校园占地37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校舍布局合理,是教书育人的理想场所。

多年来,学校始终本着“让学生在阳光下拔节成长”的办学理念,积六十余年办学实践,形成了以德育为先导,以素质教育为主体,以养成教育、活动教育、环境教育、校传统活动为辅翼的立体化育人模式,搭建起了以教科研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为着力点的学校发展平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目标,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打造精品特色学校。淳厚的文化底蕴,熏陶了一代又一代莘莘学子。建校半个多世纪以来,这里走出了一大批清华、中国科技大学等名牌学府的高材生,走出了数以万计的各类人才,奋战在祖国的各条战线上。

立足现在,放眼未来,近年来,吴山中心学校投资近500万元,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学校实现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三区”分离,所有主干道硬化,广栽花草树木,校园绿化面积达40%以上,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文化长廊、宣传橱窗自成景点。现代化教学设施日臻完备,高标准实验室、微机室、电子备课室、多功能教室一应俱全。校园局域网与互联网已开通,远程教育已经成为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近几年,陆续被省、市、县授予“绿色生态校园” “文明宿舍” 、“放心食堂” 、“放心超市”和“勤工俭学后勤保障综合先进单位”、“教学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东风竞放花千树,桃李芬芳满园春,充满朝气的吴中人吮吸着千年华夏文化的精髓,正沐浴着新世纪的朝阳,乘着新教育改革的长风,不断开拓创新,昂首阔步走向光辉灿烂的明天!

  

教学成就:

1998年5月被随州市教育局授予“花园式学校”

1998年10月被中共随州市委与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安全文明单位”

2001年3月被曾都区教育委员会评为2000年度勤工俭学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3月被曾都区教育局授予“2002年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2003年12月被曾都区教育局评为“曾都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2月被曾都区教育局授予“2003年度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2004年2月被共青团随州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组织”

2008年3月被曾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曾都区教育局授予“人民满意学校”

2009年元月被随州市曾都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与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为“随州市曾都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009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2009年被中共随县县委与随县人民政府评为“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2010年11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随县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0年度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3月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2010年度湖北省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四个创建’先进学校”

2011年6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0年度优秀组考单位”

2011年10月被随州市教育局评为“2010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2011年11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1年度中考招生先进单位”

2011年12月被随州市教育局评为“随州市后勤‘四个创建’活动综合达标学校”

2012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1年度教学教研协作区轮值学校先进单位”

2012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先进单位”

2012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1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1年度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5月被随州市教育局授予“2011年度依法治校先进单位”

2012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2012年9月获评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喜迎十八大 勤廉兴吴山庆国庆专场文艺晚会”“优秀节目奖”

2012年9月在“随县首届炎帝艺术文化节”中学组集体舞获二等奖

2013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2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2年度课改先进单位”

2013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1-2012年度校本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2年度随县学校后勤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3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12年度全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2014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13年度先进单位”

2014年3月被随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评为“随州市2013年度市级平安校园”

2014年4月被随州市教育局授予“随州市市级示范家长学校”

2014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2015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4年度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授予“2014年度初中教学质量提升奖”

2015年3月被随州市教育局授予“2014年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优秀学科奖(地理)”

2015年被中共随县县委评为“2014-2015年度文明单位”

2015年6月在“随县第一届‘中国人寿杯’校园足球联赛中学组”获亚军

2015年10月在“随县第二届炎帝文化艺术节中学组艺术节目”一等奖

2016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5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2016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5年度随县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2016年5月在随县2016年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中获得初中组第四名

2016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15-2016学年度教育教学先进单位”

2017年2月被中共随县吴山镇委员会与随县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全镇综合考核成绩突出单位”

2017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6年度教学工作优胜单位”

2017年2月获评随县教育局 “2016年度初中教学质量优胜奖”

2017年2月课堂获评随县教育局 “随县十大课堂教学改革模式”

2017年2月竹竿舞获评随县教育局 “随县十大特色项目学校”

2017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岁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授予“2016年度随县十星级文明学校”

2017年2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6年度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学校”

2018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7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突出单位”

2018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优胜单位”

2018年3月被随县教育局评为“2017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018年4月被湖北省绿化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与湖北省林业厅授予“2017年度全省中初等学校绿色文明校园”

2018年9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9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8年度全镇综合绩效考核突出单位”

2019年2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18年度学校管理突出单位”

2019年2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18年度校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019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18-2019学年度教育教学突出单位”

2019年11月在2019年随县球类运动会足球比赛中获得初中男子第四名

2019年11月在随县2019年中小学球类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第五名

2020年4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19年度校园安全管理突出单位”

2020年4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单位”

2020年4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突出单位”

2020年4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19年度初中教学质量突出学校”

2020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19-2020学年度教育教学突出单位”

2021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20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突出单位”

2021年9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20-2021学年度教育教学突出单位”

2022年2月被中共吴山镇委员会与吴山镇人民政府授予“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2022年2月被中共随县教育局委员会与随县教育局评为“2021年度教学工作突出学校”

2022年2月被随州市教育局评为“2020-2021学年度教学质量优胜学科教研组(地理)”

2022年9月在随县教育局与随县教育工会举办随县第一届教职工运动会气排球项目获得第三名

校园设施:

1、室外设备

1)户外设施:劳动基地、莲花水、篮球场、足球、塑胶跑道、气排球场地羽毛球场、单双杠、跳远场、沙地、体育器材柜、餐厅、饭棚

2)大型设备(工会器材):体能器械、乒乓球台、台球桌等。

2、室内设备

1)家具类:桌子、椅子、床、实验器材柜、毛巾架、书包电视柜等。

2)家电类:电脑、电子白板饮水机等。

3)乐器类:电子琴

4)其他设施:电子白板、书籍、绘画板、实验器材、实验用品、运动器材等。

  

招生代码:

招生范围:吴山镇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一补”)

执行依据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4号)和《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发[2014]16号)。

“一补”对象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

“一补”资助范围大约占寄宿生总数的20%,可适当向偏远地区倾斜。

“一补”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含特殊教育)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也就是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含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250元。按基本标准核定“一补”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地方政府不用配套。

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①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及农村独女②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④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家庭子女⑤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子女⑥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等学生优先评定;近年来增加了建档立卡学生。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

一、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  

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 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吴山中心学校贫困生资助评审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根据市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真正家庭贫困的寄宿生评定出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评审机构。

  长:张小伟(常务副校长  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张兴国  (副校长  具体负责资助工作)  沈波(副校长)

  员:王懿  (工会主席)  肖春艳(人大代表)  肖向琼(学生家长代表)  吴大刚(教师代表)  段和平(随县政协委员)各班主任

二、贫困寄宿生界定标准  

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学生优先评定: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  

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 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贫困寄宿生评定程序  

1、成立贫困寄宿生评定小组,并将评定小组成员名单报中心学校。学校校长任评定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当地镇村干部、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在中心学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评定工作。    

2、县教育局将我镇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寄宿生数,按各校寄宿生人数和地域贫困状况分解到有寄宿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将指数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3、分配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召开师生大会,公示本校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寄宿生数,并宣传党的惠民助学政策、贫困寄宿生的界定标准和评定办法。      

4、由贫困寄宿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经村委会核实签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经民政部门签具意见,交到就读学校审核。外镇贫困生必须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学校贫困寄宿生评定小组,根据贫困生填写的《申请表》和村委会意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选,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各学校要将学生申请材料、证明材料、评定小组评定意见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6、各学校将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示。中学要将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在学校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评定小组要迅速调查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取消其资格,并从递交了申请的寄宿生中评出新的贫困寄宿生予以替换。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拟定的受助学生名单报到中心学校汇总,再由中心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复核、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学校严格按程序操作,按标准界定贫困寄宿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学校高度重视,对学校的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管。      

3、中心学校在每期的贫困寄宿生评定期间,组织全面督查,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管理。      

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7224732231。    

5、严肃评审纪律,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贫困寄宿生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评审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教谋私等不良行为加大处理力度,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吴山镇中心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费资助工作,根据随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小伟  

副组长:张兴国      

  员:王    肖春艳  肖攀  张秘  李正  邱梦龙  及各班主任

二、补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  

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 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初中学生每年1250元。学年初评审,分两学期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有效途径公布“一补”有关信息,包括补助政策、补助名额、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让所有的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二)严格评定工作程序。

1、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填写“一补”申请表(附件2)。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补助的理由等。

  2、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文件制定的界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3、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中不得存在学生家庭情况、电话、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公示结果必须确认,若公示有异议,需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材料、调查结论,需重新评审的,必须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三)严肃资金发放纪律。

  1、学校收到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发放。生活补助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或监护人)手中,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表》(附件4),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班主任签字确认。发放花名册经受资助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学校作为财务档案保存备查。

  2、学校完成资金发放后,及时向中心学校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总表》(附件5)。同时,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学校评审、公示、认定受助对象的工作资料、签字册等规范建档备查。

  3、学校要加强“一补”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暗箱操作,搞人情资助;严禁扩大资助范围,降低资助标准;严禁调剂上级分配各学校人数;严禁给走读生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 “校园卡”发放补助资金;严禁以实物抵顶补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等行为。县教育局、财政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校园安全: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校长负责制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让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家长放心,顺利完成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吴山中心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实施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校长负责制。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政教总务后勤校长、政教总务主任协助校长完成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所有任务。

三、校长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四、召开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会议,经常开展隐患排查,通报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检查情况,及时整改。

五、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行月汇报制。

五项管理及“双减”:

国家政策: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睡眠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体育活动时间,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学校执行情况:课后服务质量高,学生作业在课后服务时间内能基本完成;严禁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严禁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强化作业统筹,规范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总量,作业全批全改。加强引导,不允许学生带手机进入课堂,制定措施保障沟通渠道。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初中生不晚于22:00。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和教辅资料,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2次眼保健操,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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