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 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 5 月 27 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07 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二、受理条件
1. 劳动年龄内,即年满 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申请材料
1. 《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四、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存档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随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窗口
各镇(场)人社服务中心(随县吴山镇便民服务中心7号窗口)
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123330722—333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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