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人民城镇人民建,人民城镇人民管,管好城镇为人民”的方针,规范城镇管理行为,建设吴山旅游名镇,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参照随州市的管理经验,结合我镇实际,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各单位要负责门前卫生的清扫保洁、清除垃圾、污物、废弃物和积水(雪);制止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行为;落实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容器(垃圾池);维护好市政和环卫基础设施;保持地面、门面、花坛(绿化带)内和树木周围的整洁;定时投放(倒)垃圾。
2、管好门前绿化。按照绿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门前树木、花草的管理保护,缺株的要及时补植。制止在树木上乱栓、乱钉、乱挂、乱砍的行为。
3、及时制止和清除门前出店经营,摆摊设点、露天支锅立灶,流动叫卖,占道加工(修理),乱停乱放车辆,乱搭乱盖,乱摊乱占,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晒衣物等有碍交通和镇容镇貌的行为。
二、加大对“门前四包”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镇直各单位必须拟定一份单位卫生秩序、绿化管理制度,确保刷写2处以上环卫宣传标语或标牌。确定“门前四包”责任和监督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办、常抓不懈。
三、扎实持久开展清洁日活动。镇政府规定每周一为全镇统一集中整治日。各单位每周五要组织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庭院、住户门前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和清扫,政府将不定时对单位进行抽查。对三次抽查,不行动或行动不好的单位将进行文字通报。政府还将组织大型集镇卫生整治行动。确保镇区美观卫生,为集镇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各单位环境卫生的落实情况由镇城建办公室、镇爱卫会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每月不定时对各单位“门前四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将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根据平时检查结果确定“门前四包”工作先进单位,凡后三名的单位,单位领导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集镇环境卫生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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