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预备役人员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相关规定,现将吴山镇202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登记对象
1.初次兵役登记对象。2026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吴山镇户籍男性公民。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适龄男性公民未登记的要进行补登。
2.预备役登记对象。安置地在吴山镇,经军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退役军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人员。
登记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登记地点
1.公民初次兵役登记。由其户籍所在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各乡镇(农场、风景区、开发区)设立兵役登记站,接受适龄男性公民现场兵役登记,并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网上登记、应征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24周岁以下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在户籍地、学历、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
2.预备役登记。通常由县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
登记程序
1.个人登记。适龄公民应当按时限要求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也可以到常住户籍所在地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也可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农场、风景区、开发区)人民武装部协助完成登记。
2.结论审核。县级兵役机关向公安、人社、残联等部门核查公民被判处刑罚、伤残鉴定和残疾评定等情况,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的结论。
3.发放凭证。县级兵役机关通过“全国征兵网”为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出具电子兵役登记凭证;确有需要的,也可以出具纸质兵役登记凭证。兵役登记凭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4.应征报名。经初次兵役登记后,应服兵役男性公民根据个人意愿和兵役机关要求,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并按时参加初检初审。
5.核验查验。县级兵役机关结合征兵宣传和公民入学升学、毕业离校等时机,开展初次兵役登记核验,督促24周岁以下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在户籍地、学历、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在新生入学、毕业离校、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时机,查验公民兵役登记凭证,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兵役登记的公民,督促及时完成登记。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对未按照本规定要求进行兵役登记工作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预备役人员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视情况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政策咨询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湖北征兵”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722-75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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