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镇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
根据随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实施方案》(随县殡改发〔2023〕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自2024年3月20日0时0分起全县全域实施火葬,实现“三个100%”工作目标,即殡葬设施建设覆盖率100%、遗体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率100%。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村(社区)直接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域火葬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三)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全镇人民。
(四)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设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加大殡葬市场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
(五)坚持依法治理。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全面实施全域火葬,落实死亡、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等工作闭环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强大舆论声势。2023年底至2024年初集中发布全域火葬公告。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及悬挂标语、分发宣传单、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将遗体火化、骨灰入公墓安葬等殡改政策向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舆情应对部门联动调处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防止引发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民政办、各村(社区)〕
(二)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对辖区内殡葬用品市场全面调查摸底,重点统计棺材店、棺材工匠、棺材经销商、墓碑生产销售商、社会运尸车、社会治丧点、殡葬从业人员、殡葬用品店等。全域火葬实施前,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卫生院、城建、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依法查处无证、非法的社会运尸车和社会治丧点,查处无照生产、违规销售丧葬用品行为,清理规范殡葬用品市场。(责任单位:民政办、城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管理站、卫生院)
(三)落实惠民殡改政策。落实“五免一奖”。“五免”即免除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遗体消毒费、基本火化费、三日内遗体冷藏(冻)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一奖”即对抛洒骨灰等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责任单位:民政办、财政所)
(四)全面实行遗体火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随州市火葬区范围的批复》文件要求,随县全域划定为火葬区。自2024年3月20日0时0分开始,全面实行遗体火化,骨灰一律进入公墓安葬,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责任单位:民政办、各村(社区)〕
(五)建设镇级殡仪服务中心。新建一处殡仪服务中心。殡仪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属性等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接受随县殡仪馆业务指导,作为基层殡仪服务和殡葬管理工作的主阵地。(责任单位:民政办、城建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六)提高殡葬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健全殡葬服务队伍,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按照县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建立殡葬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责任单位:民政办、财政所、市场监管所)
(七)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随办发〔2014〕8号)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全域火葬相关规定,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殡改政策情况纳入监督管理内容。加强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教育管理,对在职和退休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及本人,凡存在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的,纳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退休)所在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予以追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民政办、人社中心、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级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地区殡改日常工作。镇级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认真履职、建立完善闭环管理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相关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由包片领导牵头,包村行政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单位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遗体接运、治丧、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进行全程跟踪,完成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民政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党员和群众积极参加殡葬改革。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要发挥桥梁作用,配合做好殡改工作。
(三)加强殡葬执法。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履职、上下联动、全域贯通”的原则,建立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厘清殡葬执法相关单位职能,推进殡葬执法队伍建设,配足人员、加强培训,依法开展殡葬执法。严肃殡改工作纪律,规范丧葬费、抚恤金相关支付制度,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切实将殡改工作作为各村(社区)、各单位全年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完善奖惩制度。镇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考核排名靠后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吴山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吴山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佑鹏 党委书记
余汉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齐丽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工会主席
周 伟 党委副书记
聂 明 人大主席
王普伟 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团委书记
李 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元定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春林 党委宣传委员
陈相林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刘朋成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运志 四级调研员
裴朝霞 司法所所长
成 员:明梦萍 党政综合办主任
李 任 经济发展办主任 、经贸办主任
张圣棋 社会事务办主任、农办主任
王 辉 党政综合办副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和兵 财政所主任
韩崇刚 法律服务所所长
雷春龙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包艳勇 供销社主任
宋志刚 农商行行长
罗瑶婷 邮政支局局长
汪利杰 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 勇 供电所所长
刘晓东 卫生院院长
段红星 中心学校校长
张 勋 林业管理站负责人
吴祖艮 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章庆奎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严小翠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李兴军 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姜宏伟 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金从民 人社服务中心主任
温 辽 中心福利院院长
吴 迪 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瑞平 网络服务中心主任
陈 晗 人保财险主任
党 锐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刘楚军 石材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梅 胜 石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敖仕力 吴山水系管理处处长
邱迎春 司法所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朱元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殡葬改革日常工作,申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殡葬改革日常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