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
农机手及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秸秆没有有效利用,露天焚烧,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危害,千万不可轻视。为了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你们发一封秸秆还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公开信,内容如下: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所拥有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秸还田粉碎装置,在进行农作物收时必须使用,否则不能下田作业。收割农作物留茬高度不能超过15cm。
二、无秸秆还田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报废购买新收割机,将优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三、时时刻刻把农机安全生产牢记在心,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和作业、不私自改(拼)装农业机械,确保安全。
四、对在收割中不使用秸秆还田粉碎装置的机手,如强行下田作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为了营造良好的环境,敬请广大农机手和农民朋友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驾驶人,走平安祥和的致富路。抵制和举报无秸秆还田粉碎的收割机。
新街镇农机服务中心
新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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