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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秋季禁种铲毒关于2025年秋季禁种铲毒严防种子落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1-05 10:02 信息来源:凤凰寨村 审核:张晓琪 字号:[ ]

种毒必被查,秋播守净土。罂粟(俗称“大烟、鸦片”)、大麻等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非法毒品原植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罂粟种植规律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制品。

三、凡在公安机关发现前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且不主动铲除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且不主动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且不主动铲除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从源头有效遏制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给予奖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罂粟不是“花”,不是“菜”,更不是治病的“药”,种一株也违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绿色无毒、健康和谐的幸福家园营造安全稳定、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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