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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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寨村办事指南 | |||||||
序号 | 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办件类型 | 申请条件 | 申请资料 | 办理时限 |
1 | 公安部门 | 交通安全宣传 | 交通安全宣传 | 即办件 | 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 无 | 1个工作日 |
2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承诺件 |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无 | 4个工作日 |
3 | 民政部门 | 困境儿童信息登记 | 困境儿童信息登记 | 承诺件 | 处于困境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 无 | 4个工作日 |
4 | 民政部门 | 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 | 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 | 承诺件 | 需要申请老年人福利补贴的个人。 | 无 | 4个工作日 |
5 | 民政部门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 |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 | 即办件 | 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无 | 1个工作日 |
6 | 民政部门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特困人员认定(协办) | 承诺件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1.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表2.户口本3.身份证复印件4.残疾证5.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6.城乡特困人员入户调查表 | 15个工作日 |
7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妇女信息采集 | 承诺件 | 农村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在本市区域外务工连续务工六个月以上的妇女 | 无 | 4个工作日 |
8 | 民政部门 | 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 | 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 | 承诺件 | 农村留守老人是指因子女全部离开本地区区域范围外务工或者经商半年,本人留在农村生活,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没有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1、身份证2、农村留守老人信息采集登记表 | 4个工作日 |
9 | 医保部门 | 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 | 出具公民办理收养证明 | 承诺件 | 详情请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 | 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 | 4个工作日 |
10 | 残联部门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协办)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协办) | 承诺件 | 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 1.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3.残疾人证4.户口本复印件5.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6.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此证明) | 7个工作日 |
11 | 民政部门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协办)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协办) | 承诺件 | 临时救助不针对特定人群、身份,只确定是否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生活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同一救助对象符合多种扣减条件的只扣减一项支出,扣减数额就高不就低。 |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书 | 7个工作日 |
12 | 医保部门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 承诺件 | 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认定 |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2.入户调查表3.身份证复印件4.户口本复印件 | 7个工作日 |
13 | 司法部门 | 人民调解 | 人民调解 | 承诺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 1. 人民调解申请书2. 双方身份证明3. 证据材料4.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 7个工作日 |
14 | 司法部门 | 村(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 | 村(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 | 即办件 | 1、矫正地为常住地;2、矫正期限以收到的法律文书为准。 | 1.居民身份证2.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3.判决书4.起诉书5.执行通知书6.罪犯结案登记表7.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 | 1个工作日 |
15 | 财政部门 | 财政惠民政策宣传 | 财政惠民政策宣传 | 承诺件 | 所有自然人 | 无 | 4个工作日 |
16 | 人社部门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即办件 | 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 无 | 1个工作日 |
17 | 人社部门 | 职业介绍 | 职业介绍 | 承诺件 | 所有自然人 | 求职登记表 | 4个工作日 |
18 | 人社部门 | 职业指导 | 职业指导 | 承诺件 | 所有自然人 | 无 | 4个工作日 |
19 | 农业农村部门 | 出具农村村民建房书面意见(农村个人建房用) | 出具农村村民建房书面意见(农村个人建房用) | 承诺件 | 1.常住人口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建房的;2.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及地质灾害隐患等需要迁建、重建的;3.因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包括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旧房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4.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5.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军人应持有原所在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6.持有相关合法证明的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 | 1.个人建房审批呈报表2、不动产权属证书 | 4个工作日 |
20 | 农业农村部门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 | 承诺件 |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 1.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申请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书4、身份证明 | 4个工作日 |
21 | 农业农村部门 | 村民(居民)建房受理、申报、查勘 | 村民(居民)建房受理、申报、查勘 | 承诺件 | 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他 |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 4个工作日 |
22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事项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事项 | 承诺件 | 1.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3.原确权信息错误或信息漏登记。 该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该事项可执行告知承诺 |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变更申请表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4个工作日 |
23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申请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申请 | 承诺件 | 1.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归本集体经济组织; 2.申请登记必须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者(单位); |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身份证3、村民会议记录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 4个工作日 |
24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 | 承诺件 | 详情请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 | 1、土地承包流转双方身份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4个工作日 |
25 | 农业农村部门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服务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服务 | 承诺件 | 详情请前往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 4个工作日 |
26 | 卫健部门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 承诺件 | 需是申请地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 本人身份证 | 4个工作日 |
27 | 卫健部门 | 人口计生政策宣传 | 人口计生政策宣传 | 即办件 | 无条件受理,由各级行政部门主动公开宣传 | 无 | 1个工作日 |
28 | 卫健部门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即办件 |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 1、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2、个人信息补充表3、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 1个工作日 |
29 | 卫健部门 | 健康教育 | 健康教育 | 即办件 | 健康教育是通过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健康教育无需申请,群众可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健康教育。 | 无 | 1个工作日 |
30 | 卫健部门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 即办件 | 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信息 | 居民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31 | 卫健部门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即办件 |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 居民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32 | 卫健部门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承诺件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1.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 | 7个工作日 |
33 | 卫健部门 | 老年人权益保障 | 老年人权益保障 | 承诺件 |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二、委托卫生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身体状况鉴定: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 身份证 | 4个工作日 |
34 | 退役军人部门 |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 | 即办件 |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退役军人部发(2018)31号)四、采集方式 以县为单位,政府统筹负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通过现有信息采集设备采集、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以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为依托,结合对象个人(初审)信息,采集、补充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拟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组织,在各乡镇等设立集中采集点,采取现场采集与对象自主(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1.身份证2.户口本3.身份证明4.电子照片 | 1个工作日 |
35 | 退役军人部门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咨询 |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咨询 | 即办件 |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所有人均可咨询 | 无 | 1个工作日 |
36 | 应急部门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 | 承诺件 | 因自然灾害需救助对象 | 1、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申请表2、灾情照片 | 4个工作日 |
37 | 市场监管部门 |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 | 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申报 | 承诺件 | 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寿辰、升学、生子、建房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含临时性固定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且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 | 1、农村(社区)集体聚餐报告表2、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3、聚餐申请人身份证 | 2个工作日 |
38 | 广电部门 | 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使用和管护 | 农村智能广播网(村村响)使用和管护 | 即办件 |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的男性公民。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 | 无 | 1个工作日 |
39 | 人民武装部门 | 兵役登记服务 | 兵役登记服务 | 即办件 |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的男性公民。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 | 无 | 1个工作日 |
40 | 残联部门 | 残疾人法律政策宣传咨询 | 残疾人法律政策宣传咨询 | 即办件 | 有法律政策咨询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 无 | 1个工作日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办理 (2)网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新街镇—凤凰寨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自己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3) 值班电话:0722-4772049 (4) 监督电话:0722-47720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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