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湖北省政府的批复和随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在全县全域实施火葬,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公墓或骨灰堂,严禁私自违规建造坟墓、严禁散埋乱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遗体运离本行政区域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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