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2024 年独生子女保健费、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及转制服务中心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申报工作,确保奖励资金准确及时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1、2024 年年满 14 周岁独生子女(2010 年出生);
2、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买断退休职工;
3、镇(场)转制服务中心买断退休职工。
二、资料上报要求:
1、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资料上报要求:2024 年年满 14 周岁独生子女保健费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附对象及父母户口簿及首页、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一卡通指定银行帐号(附银行帐号用户名及与独生子女关系),属空挂户的需出具单位未招工证明,原件由各镇进行审核。往年对象不得补报。
2、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料上报要求:国有、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申请表后附对象《户口簿》及首页、《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买断合同、一卡通指定银行帐号,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3、镇(场)转制服务中心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料上报要求:镇(场)转制服务中心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申请审批表,申请表后附对象《户口簿》及首页、《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复印件、买断合同、一卡通指定银行帐号,镇(场)转制服务中心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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