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村民自主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
一、全村村民应当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成为有觉悟、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
的新型农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做到率先发展、率先致富、率先文
明。
三、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严禁虐待和遗弃老人、妇女、儿
童。子女应尽赡养老人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四、村民邻里发生纠纷时,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
调解委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全体村民要严格遵守集体产权制度。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统一
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严禁荒废耕地。
六、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果园及其它农作物,
加强牲畜看管。
七、深入开展洁美家园、美丽乡村建设,严禁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排污水,清理
路边、水边、屋边,房前屋后建菜园、建花园、建果园,搞好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分
类。
八、村民建房必须服从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照
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设。禁止违章搭建、占用道路。
九、村民要自觉维护道路、公告指示、供电等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场所打场晒粮,
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聚众闹事。
十、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杜绝非法同居、非法怀孕
,不得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十一、学龄前儿童和青少年依法接受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
教育。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
十二、拥军优属,自觉参与军民共建。凡符合兵役条件的村民,有义务并应积极主动
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入伍。
十三、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封建迷信活
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四、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
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十五、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积极支持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
十六、流动人口在本村居住三天内到村办理登记,居住十天内应办好暂住证手续。
十七、违反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如
下处理: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写出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责令其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十八、凡违反村规民约需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
(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九、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获评
“文明户”“小康户”“个人先进”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
执行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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