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特拟定新街居委会清收债权相关措施。
我村按照上级化解债权债务有关政策精神,通过对村民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核对并张榜公布,同时进行了“四议两公开”,对欠款农户拒不偿还欠款的将实行以下措施:
一、停止对欠款户出具相关证明手续。
二、不得享受有关惠农政策。
三、停止办理相关服务项目。
四、对拒不还款的户,申请信贷机关,将其家庭成员列于黑名单。
五、对欠款数额巨大且拒不还款的,申请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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