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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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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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政府:

关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征收我镇拟在新街姜湾村集体土地,该城市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加油站,用地面积1.332公顷。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区范围,我镇已严格护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执行。

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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