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应急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类别
发生在本镇内的重大级别以上的安全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应急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调整应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其职责是负责各类应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事故突发性强、 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落实。镇应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勇 镇党委书记
胡逍影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洪明 镇人大主席
雷 斌 镇委副书记
李世兵 镇委副书记
赵守武 镇委委员、副镇长
蒋 敏 镇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黄秋实 镇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
雷金新 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绪鹏 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苏绍新 二级主任科员
张大明 一级主任科员
张明扬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成 员:刘明国 镇民政办主任
刘绪江 镇城建办主任
黄小庆 镇农办主任
黄 鹤 镇经贸办主任
王文健 镇经贸办副主任
何 周 镇政法办主任
蒋修安 镇民政办干部
孙 微 镇民政办干部
李 凡 镇民政办干部
曹永忠 镇财政所所长
唐长松 镇中心学校校长
黄 杰 镇供电所所长
马晓斌 镇卫生院院长
杨晓义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程海勇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钟海东 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于经贸办,由黄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职责:服从指挥部指挥,协助指挥部安排救援事宜,协调各有关部门帮助救援,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搜集和整理有关事故资料上报和归档。
(三)指挥部下设机构及其职责:应急事故发生后,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领导任现场指挥,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立即成立应急救援组、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警戒保卫组、勤务组、信息组等紧急救援小组,立即按分工投入工作,各组之间搞好协调配合。
1.应急救援组
职责: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组 长:孙洪明
副组长:黄秋实
成 员:刘绪鹏、王文健
2.现场处置组
职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组 长:李世兵
副组长:赵守武
成 员:刘绪鹏、张明扬
3.勤务组
职责: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事故救援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组 长:孙洪明
副组长:李世兵
成 员:刘明国、黄鹤
4.警戒组
职责:做好群众的转移和物流疏散及保卫工作。
组 长:刘绪鹏
副组长:戴鑫
成 员:周红斌、何周
5.医疗救护组
职责: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有关单位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设备、药品,积极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组 长:苏绍新
副组长:马晓斌
成 员: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
6.善后工作组
职责:掌握损失情况及稳定群众情绪,做好善后事宜。
组 长:李世兵
副组长:张大明
成 员:戴鑫、何周
7.信息组
职责:做好事故信息的上传下达。报警电话:110、119、派出所:4772025、新街镇人民政府:4772056。
组 长:张明扬
成 员:刁盛轩、江虹颖
三、事故报告
(一)应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分别报所在村(居)、镇应急办、党政办,由党政办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镇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根据领导指示,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
应急事故应急措施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做到疏散人员和控制二优先,疏散、灭火、报警三同时,以快制快,果断处置。
(一)火灾事故。
1.办公室接警后,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现场,根据不同类型事故,协助指挥部统一指挥,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2.迅速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防止人员伤亡。
3.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等工作。
4.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二)水陆交通事故。
1.发生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会同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边处置边汇报,在快速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保护以及交通疏导工作。
2.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对道路发生的损毁现象,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立即通知交通和公路养护部门尽快抢修,确保安全畅通。
(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
l.接警后,办公室会同应急办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2.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周边人员,确保安全。
3.保护好现场和做好伤员抢救工作。
4.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l.司法、安全、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2.做好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3.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五)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事故发生后,建筑、司法、安全等部门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寻找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4.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六)特种设备应急事故。
1.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抢险,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七)水灾事故。
1.农业、建设、安全等办公室在汛期要全方位到位,密切监视洪水水位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洪水信息。
2.抢险小组要随时听候指挥部调遣,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3.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群众的救治工作,防止瘟疫发生和蔓延。
五、勤务保障
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现场指挥部要迅速查清事故类别、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救援措施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国土所、供电所、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电、供水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综治办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财政所要准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资金。各有关部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和运输。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各职能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绝对服从指挥部的指令,由指挥部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应急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应急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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