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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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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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精神,按照随县“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街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2年全镇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度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覆盖乡村和街道社区达100%;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街道社区和重要场所达100%。

(二)日常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实施率达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

(三)食品批发、大型商场(超市)和婴幼儿乳品的电子追溯系统覆盖面达90%以上。

(四)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核查处理率达100%。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

(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举报投诉登记齐全,调查处理率达100%。

(八)食品安全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完善,及时回应率达100%。

(九)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油、农村食品、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进出口食品、超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生产经营活动得到进一步治理规范,畜禽屠宰、网络食品交易、“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行为和问题要得到进一步治理整顿,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农办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供销社等部门开展。严格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土地和水污染治理力度,重点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植养殖用水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

2.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强乳制品流通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和抽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经营、假冒知名品牌等违法行为。

3.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镇农办、畜牧服务中心、食品公司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积极配合,整合力量,依法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肉品检验或经肉品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牛羊屠宰规范管理,加强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储存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毛皮动物胴体及其他未经检验检疫动物肉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活禽经营者严格依规对病死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开展食用油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会同公安、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制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植物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斩断“地沟油”非法利益链,形成疏堵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

5.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以治理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小作坊聚集村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规范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加强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场地环境、清洗消毒的管理。

6.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销售低价劣质食品行为。镇教育部门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严格学生营养餐及学生奶配送单位资质筛选和招投标,依法严厉查处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严格对学校食堂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原材料、加工流程的规范管理,防止食源性细菌污染,严防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开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自查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采取措施主动将该食品清退出市场;对退市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食品设立专门区域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食品的行为,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采取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食品。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回收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防止回流餐桌。

8.开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问题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用好上级食品检验检测部门的检测资源,加大监测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并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食品广告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生产销售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假冒伪劣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阶段性成果,严防反弹。

9.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出口食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及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香菇、木耳、茶叶、禽蛋、新街鸡及其制品等食用农产品的出口监管,保障我镇出口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推动我镇食用农产品出口的稳步发展。

为做好上述专项整治工作,镇各职能部门如食药监、公安、农办、卫生、教育、工商、环保、畜牧、农技等根据自身职责,确定各自应承担的整治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抓落实。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全面支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镇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加强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职责,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作用,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

2.加强执法力量和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管技术支撑,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电子化管理和数据库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行日常监管标准化,健全监管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3.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其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强化监测结果统一汇总分析。收集相关资料,为修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提供依据。科学规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预警工作,健全工作体系和机制,加强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

4.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加快食品安全监管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信息惠民行动计划,利用物联网、溯源、防伪、条码等技术,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三)强化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应对能力

1.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知相关重大敏感信息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制度,动态捕捉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核查分析反映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编制并实施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规划,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演练,加快提升防范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检验、应急评估等应急核心能力。

3.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和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和落实部门相关处置职责。加强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控制、安全评估、事件调查、信息发布等应急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做好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以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诚信自律典型、监管执法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机制性沟通,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介绍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阶段性成果,科学有序发布消费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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