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
新街镇人民政府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城乡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情况
新街镇人民政府现有行政编制31人。
二、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信息、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和政协机关、政研室(改革办)、机要保密、档案等。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国防教育、人才、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纪检监察、组织(老干)、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社会工作、机构编制、人社、人民武装、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增加村(居)民收入。负责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农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采集,协助做好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发改(粮食)、财政、科经(商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审计、统计、招商、市场监管等。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参与组织编制辖区内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镇(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负责镇(场)内、村庄规划区内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批准,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做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等相关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城管、水利、林业等部门。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老龄、文化旅游、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事务、志愿服务等管理和服务,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社会工作、教育、民政、人社、文旅、卫健、退役军人、医保、大数据(政务服务)、残联、红十字会等。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信访、人民调解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负责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落实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发改、公安、司法、网信、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三、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四、镇党委、政府设置以下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服务,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数据(政务服务)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包括退役军人事务等。
(二)综合执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镇(场)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
(三)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牵头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水利、水保、防汛抗旱、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对应指导的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产业发展服务等部门。
五、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在党群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外,不再加挂其他牌子。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22-4772056
办公地点:随州市随县新街镇北街132号
邮政编码:44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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