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刘家河居委会段河道两边白杨树限期清除的督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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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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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居委会:

根据县政府河道专项整治会议及县级河长制巡查有关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本镇环境整治提升改善及居民生活环境要求,我镇河长办多次到居委会巡查河堤,发现刘家河新黑公路居委会段桥两边河堤上下栽有共计700米白杨树,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及集镇环境卫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河堤上种树,一方面可能造成堤防损毁,汛期长时间浸泡后堤身土体会变得松软,容易垮塌,给镇区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隐患。

2.杨絮对人的身体危害极大,容易引起呼吸道感染,肺部感染,发热,流行性感冒,严重者能达到致癌的可能。

为营造刘家河一河两岸、水清岸绿、风景宜人的优美环境,对刘家河居委会段河堤两边环境进行整治势在必行,特责令新街居委会于10月31日前全部清除河堤两边白杨树,请按要求限时完成。


新街镇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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