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上天梯居委会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居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上天梯居委会村容村貌,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上天梯居委会实际,经上天梯居委会党员代表大会及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上天梯居委会村规民约,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
1、禁止侵占、买卖国家依法征收尚未用完的土地。确需耕种的,必须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并且当国家或集体需要时,必须无偿归还。
2、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庄建设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邻里利益。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矿产资源和水利资源属于国有。凡我村辖区内所属的矿产和水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私自开采。
4、“保护公路,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禁止占用公路晒谷、操办酒席、堆放建筑材料等。
5、村民群众要自觉发扬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行为。
6、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8、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辱骂他人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10、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严禁损害、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破坏公共设施,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11、每个村民都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与环保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无垃圾及污物。
凡本居委会公路沿线及河道,禁止任何人乱扔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入桶或入池,建筑垃圾必须运至垃圾填埋场。
12、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在林区草场等野外用火。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利益受损的,需补栽树木和赔偿经济损失;未成年人引发的损失追究监护人责任。
13、禁止无合法手续砍伐及运输林木,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4、严禁任何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每个村民都有权制止、监督和举报,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5、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操纵者、带头人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6、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群防群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7、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村规民约、影响村的发展和形象、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的,除取消各种评奖和各种救济扶持。
小林镇上天梯居委会
二〇二零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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