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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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原则。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村民死亡后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必须本着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
2.规划及选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编制,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公墓的设置、数量、规模要根据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来确定。
3.建设要求。在火化区建立骨灰公益性公墓,在非火化区建立遗体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与治理乱埋乱葬、旧坟搬迁结合起来,将治理后的土地及时恢复为林地、草地、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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