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
采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市场,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包装和外观异常的产品,不采购未按要求冷冻冷藏保存的食品,不采购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和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食等食品。
二、家庭聚餐要当心
备餐前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烧熟煮透;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杂摆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疫情防控不放松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尽量少聚餐,实在需要外出就餐时,不吃易过敏食物,不吃变质食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设施齐全的餐馆就餐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四、网络订餐要小心
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措施
消费者在消费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以便及时调查处理。餐饮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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