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镇2023年计划生育保险宣传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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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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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工作,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切实增强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解决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等实际困难,增强计生家庭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范围及保险责任

1.投保范围: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7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期为一年。

2.保险责任:结合随县实际,保费标准分为两档,由群众自愿选择购买,每户每份缴纳80元/年,每户每份保险金额为8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62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金18000元。每户家庭的总保险金额由家庭参保人数平均分配);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为每户每份缴纳100元/年,每户每份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8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金20000元。每户家庭的总保险金额由家庭参保人数平均分配)。

二、保费筹措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倡导,争取社会各界重视和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计划生育家庭拓展保费来源。

1.争取当地政府和单位领导的支持。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投入,争取相关经费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争取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要多种方式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的爱心奉献,努力争取他们在财力上支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事业。

3.动员计划生育家庭自愿购买。号召计划生育家庭出资, 自愿选择购买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为自己构建安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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