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基层防控根基,凝聚协同防控合力
各村(社区)履行辖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属地主体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本辖区防溺水各项工作,确保水域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工作有落实;各相关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分工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本行业、本领域防溺水监管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工作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于每月1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报送责任落实、“四个一”警示教育救生设施配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开展等情况。
三、强化督导检查问题,倒逼责任落地见效
镇政府将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工作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约谈、严格执行省、市、县追责问责规定,对发生未成年人溺亡责任事件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随县小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