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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钓鱼台村光伏扶贫电站分配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5 13:35 信息来源:钓鱼台村 审核: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钓鱼台村建有光伏扶贫电站座,装机50KW,2020年实现电费及补贴收入预计2万元,根据《湖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方法》及上级文件精神,特研究制定本次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及使用原则

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光伏收益分配台账。我村光伏扶贫电站有1个,总规模50KW,发电收益扣除税费保险、运维管理、验收等相关费用后为村集体收入,使用方向为小型公益事业贫困户劳务支出,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开展小型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扶贫四个方面,旨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光伏收益,不搞平均分配,根据光伏收益到账情况,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和奖励补助扶贫。

二、资金使用计划:

1、公益岗位:护林员2名,卫生保洁员5名,光伏电站管理员1名,河道管理员1名,易地搬迁管理员1名,全部是脱贫户,资金为二万元。三.资金拨付方法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薄和科目,建立台账,需要使用时按程序报村级理财小组签批并报镇政府审核审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重大事项开支要严格先评议、后公示、再使用的程序。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实际发放按绩效评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四、其他情况的处理

分配方案和使用结果都通过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在镇政府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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