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村的“乡风文明”建设,通过身边先进典型人物的引领,促进我村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实施和文明乡风的形成,在全村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村形成发现“最美”、关爱“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风尚,带领全体村民不断迈向精神文明建设新高地,推动火炬村经济社会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和类型
“最美火炬人”候选人可闪光于一点、专注于一事、成就于一小目标,只要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都应深入挖掘、大力宣传、积极推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创新创业类:自强不息、艰苦创业、锐意创新、为本村及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创新人、创业者;
2.引领发展类:勇于担当、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热心本村致富发展,受群众拥护的“致富带头人”、村级发展引领者;
3.见义勇为类: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村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者;
4.孝老爱亲类:孝敬老人、关爱儿童、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的“好婆婆”、“好儿女”、“好媳妇”、“好邻居”……;
5.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人;
6.志愿服务类: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并长期致力于本村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者;
7.扶贫帮困类:在日常生活中,关心他人、热心助人,真情帮困、真心扶贫,对贫困户、困难邻居的生活提供重要帮助的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
8.敬业奉献类:长期扎根于村级治理、服务工作(如:红白理事会、卫生监督理事会等),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
三、推荐评选程序
“最美火炬人”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每届拟表彰2-5人(群体)。成立“最美火炬人”评选工作委员会,由火炬村党员、村干部、普通群众代表组成。“最美火炬人”评选坚持公正公开、事迹突出、真实可信的原则,评选过程接受全村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推选的典型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具体推荐评选程序:
1.群众推选。按照评选条件和类型,遵循宁缺毋滥、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工作委员会提前到各湾组调查摸底,由群众推举确定出初步候选人。
2.评委会筛选。“最美火炬人”评选工作委员会对群众推举的初步候选人,对照评选标准,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筛选出10名左右的最终候选人名单,并将最终候选人的简要事迹材料进行公示。
3.群众代表投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代表投票确定“最美火炬人”当选人选,经村委会研究通过,在全村公布。
四、宣传表彰
“最美火炬人”名单及事迹将在火炬广场进行公布、宣传,并上报万福店农场党委及县级相关部门,争取在县市各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对当选的“最美火炬人”,由火炬村“两委”授予“最美火炬人”荣誉称号。火炬村设立“最美火炬人”奖励基金,对当选的“最美火炬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最美火炬人”获得者将被推荐参加当年的“最美万福人”、“最美随县人”评选,并作为其他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五、日常管理
村委会将加强对“最美火炬人”的日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对于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最美火炬人”上榜人物若有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有悖于最美人物评选宗旨行为的,由村“两委”撤销其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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