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期间的脱贫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三)申报时间:春季学期4月份申报,秋季学期10月份申报。
(四)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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