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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塔村公益性公墓占地森林植被恢复费 发布日期:2024-11-25 17:07 信息来源:金塔村 审核:随县管理员 字号:[ ]

2023年11月,金塔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殷店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在金塔村十一组元宝山新征林地修建镇级公益性公墓,拟永久性占用林地2889平方米。现办证需要向县林业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征收标准为3-6元/平方米,实际需费16503元。经村两委提议,村党员、群众大会讨论一致同意按标准支付,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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