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居务公开
关于殡葬改革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4-29 14:54 信息来源:双桥居委会 审核:余婷婷 字号:[ ]

各位父老乡亲:

你们好!建设美好家园,是全镇人民的共同愿望。推行殡葬改革,厚养薄葬、节地安葬既可以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环境,也能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移风易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全镇人民的共同责任。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一、全域火化要求。自2024年3月20日零时起,凡在随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乡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骨灰统一进公墓安葬或寄存。严禁私自违规建造坟墓、严禁散埋乱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严禁遗体运离本行政区域土葬。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二、殡葬改革意义。一是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二是节约费用,不请大班、不请勾机、不买棺材,少买几十条给大班的香烟,每起丧事可减轻负担1.5万元以上;三是骨灰进公墓,便于后辈集中祭扫,节约后辈精力,利于后辈对所有族群祖辈同时祭扫。

三、殡改惠民政策。凡具有本镇户籍的居民及政策明确的相关人员死亡后,按规定火化的,实行“五免一奖”,即免除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遗体消毒费、三日内遗体冰柜冷冻费、遗体基本火化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对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奖补。

四、公墓如何收费。公墓收取的费用包括建设成本费(2000元)、一次性收取20年管理维护(骨灰封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排水维修等)费。经核算,镇级公墓2600元,村级公墓2000元。对自愿.上交棺材到镇级殡葬服务中心的丧户,减免1000元墓穴费用。 
   五、如何报送信息。居民死亡后,丧属应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村(社区)主动收集信息,并及时向镇民政办报告,并由镇级殡葬服务中心联系好遗体接运和火化事宜。 
   六、提倡文明办丧。不搞封建迷信,不大操大办。提倡丧属在县殡仪馆或镇殡仪服务中心文明办丧。严禁丧属在城镇街道实施搭建灵堂、占道停尸治丧等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从业必须规范。全镇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棺材。殡仪馆或殡仪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冰棺供丧属租赁使用。 
   八、党员干部带头。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并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教育。党员干部死亡后,必须出具火化证明方可办理丧葬费抚恤金。 
   九、严明法纪规矩。凡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行殡葬改革是件利国利民、 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 、好事、实事。大家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参与殡葬改革,自党执行殡葬法规,严格规范殡葬秩序,弘扬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殷店镇双桥居民委员会

2024年3月10日

村民意见箱
湖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