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殷店镇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要求,现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我村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东庙村总户数273户,总人口数913人,共有脱贫户、脱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共66户,227人,全村共建光伏扶贫电站1座,装机50千瓦,预计2025年全年实现光伏发电收入共45000 元。
二、收益分配及使用原则:
根据《湖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和《随县政》文件精神,特制定2026年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建立光伏收益分配台账。发电收益使用方向为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建设、设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支出等三个方面,旨在激发本村内生动力,鼓励脱贫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光伏收益,不搞平均分配,根据光伏收益到账情况,优先保障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及公益事业劳务支出。
三、资金使用计划
45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如有结余,则用于低收入人口救助、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事业建设等惠及本村群众的公益事业,严禁用于村务开支、村干部工资发放等。
四、资金拨付办法
收益分配方案和使用结果都通过村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在全村进行公示,并上报镇扶贫办批准后报县扶贫中心备案,经过绩效考核,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打入对象个人账户,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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