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二组刘如意,六组曾庆林,七组张宗富、许全山、张海峰,因本人(家属)患大病(受灾)造成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
经村民主评议,该五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
县民政局低保中心 3339132
镇 政 府 4632353
镇 民 政 办 46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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