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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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的现象,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玄龙庙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
第二条、 公益性岗位人事和资金由镇政府同意管理,日常工作及考勤由村委会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报酬通过记工时方式按季度发放。
第四条、 村委会要建立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档案,签订劳务协议,做好考核记录等。
第五条、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岗。
(2)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完成村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公益岗就业人员的奖惩
(1)对在岗位上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人员,经考核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2)对工作中不作为,懒作为或者不能做到按照规定工作标准要求的,村委会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经教育任不改正的,可解除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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