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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庙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11-26 11:10 信息来源:玄龙庙村 审核:余婷婷 字号:[ ]


为了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使用、考核管理,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1、村级负责制定公益性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2、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行日考勤制度。村委会安排专人对其上岗情况进行考勤记载,作为岗位工资发放和能否任用的依据。

3、村委会负责提供劳动工具,明确合理的劳动时间。

4、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根据考勤表按季度发放。

5、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委会可解除其劳动关系:

(1)因身体健康状况或不适应等原因而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因其它原因需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的;

(3)工作消极、无故旷工的;

殷店镇玄龙庙村委会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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