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解“四难”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52号)精神,为规范做好我镇退役军人“解四难”和临时救助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扎实开展为退役军人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和就业难活动。特别是因病因灾或者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导致困难的退役军人要特事特办,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让他们渡过难关。要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工作要求
1、要关爱退役军人。做好退役军人“解四难”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认真贯彻落实鄂发〔2018〕27号和鄂政办函〔2017〕52文号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做好退役军人“解四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让退役军人感受到组织上有依靠、生活上有优待、困难上有帮扶,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自豪感。
2、要解决实际困难。因人施策、因户施策,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地解决退役军人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岗位安置难的“四难”问题,坚决打通退役军人实际困难“最后一公里”,坚决防止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出现涉军群体冲击社会底线的恶劣事件发生。
三、对象范围
户籍在我镇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村委员(居委会)盖章,证明情况属实)
2、本人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退伍证复印件(或退伍军人登记表、优抚证件)、病情证明、住院医疗费大额清单、填写《退役军人“解四难”审批表》。
3、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核查,据实发放“解四难”救助资金。
4、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材料收集和数据上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接受上级部门对该项资金使用的核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该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救助标准
根据随县财函【2022】28号文件通知精神,原则上每个困难对象救助金额不多于500元,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本人患重大疾病的不超过1000元。
六、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下拨资金总额,按月有计划合理调度发放资金。
殷店镇峥嵘村退役军人服务站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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