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峥嵘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高标准农田改造及后期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争取国家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为我村发展现代化农业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引进:一是,为了解决我村永久基本农田大面积抛荒以及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栽树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问题,二是,为了我村保住责任田面积不变持续让村民享受国家相关惠农政策和以助农户增收为目标的必要措施,三是,为了大力培育发展村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不断增强其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的一种有效方式。
2、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争取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之初就多次征求村民意见,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并支持村委会向上级争取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正式落户我村,以此不断提升村民获得感。
三、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村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
1、高标准农田改造范围为迎风岭河家湾、周家湾至曾家湾、仰天窝、柏树湾四处。
2、前期准备工作:(1)高标准农田改造小组做好信息收集并以户为单位建好农户农田基本信息库;(2)根据高标准农田改造范围逐户逐田实际测量农田面积,现场确认由农户、测量人、见证人签字确认,农田测量数据将作为农田改造后处置的依据;(3)在农田测量完成后,农户需要与村里签订农田托管协议,便于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顺利实施;(4)公共用地(菜园、稻场、开荒田、干地)的情况说明,所有涉及公共土地的在高标准农田改造范围内的将分类处理:菜园、自留地按照实测面积分配原有农户(具体问题具体协商),其它公共用地收归集体所有,用于高标准农田改造过程中水渠、机耕路等农用设施所占土地面积的补充。
3、中期农田改造工作:高标准农田工程实施主体为随县农业农村局,村委会按照随县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做好峥嵘村高标准农田改造工作的协调及监督工作,以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希望农户积极配合,不得阻碍高标准农田改造的正常施工,如影响正常施工,由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农田改造完成后原则上按照确权不确地的思想统一管理.
4、后期农田管理工作:(1)按照托管协议统一管理,农田补助仍归农户所有,每年村委会按政府要求申报;(2)托管收益(对外出租或自主经营)由农户所得,村委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维护农田水利设施,托管收益根据市场行情每两年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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