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县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县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随县殷店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结合殷店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对2022年以来管理使用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厕所革命补贴)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纠治:审核方面,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对象纳入补贴范围等;资金发放方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迟发漏发和未足额发放,以拨代支,未采取“一卡通”方式发放等;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优亲厚友、违规审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申领拨付过程中漠视群众利益,拔高要求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对2022年以来管理使用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主要包括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渔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8类)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纠治:项目谋划方面,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定项目和资金安排,本按规是程序申报审批项目等;项目实施方面,随意调整委更目建设内容,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或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查莪拿定实施项目,(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等;项目监管面,绩效目标、考核标准设置不合理,日常监督检查“过场》“搞形式”等;资金使用方面,违反负面清单,资金用途、投向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不按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超范围、超额度列支项目管理费,违规支付中介费用等;后续管护方面,未按要求移交资产,未及时确权登记,管护不力导致项目低效、闲置,收益分配不及时、不合理,违规处置资产等;信夏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审计及资金拨付,在项目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脱离地方实际、不顾群众意愿盲目上马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工作举措
专项整治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将自查排查、集中整治系统治理等重点措施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4月30日前,组建工作专班,由社会事务办、镇纪委牵头,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和县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接,指导各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扎实高效推进。
(二)自查自纠。5月10日前,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排查与纪委监委开展的线索摸排结合起来,与县审计部门开展的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与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本行业、本系统常态化监管结合起来。自查自纠要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抓好省、市及县集中整治办转办交办的疑点问题的核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要规范建立整改台账。
(三)整改落实。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已核实的大数据比对疑点问题等,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步骤、时限要求,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治理清单“三张清单”。坚持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推动点上问题立行立改、面上问题举一反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
(四)督促指导。5月20日前,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对各村(社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同时选取不低于8个乡村振兴具体项目,按前期谋划、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报账拨付、后续管护、绩效评价等流程,循线深入项目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五)建章立制。聚焦排查发现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查找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堵塞漏洞,优化流程,针对性健全运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体系,提高资金项目管理透明度,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认同感。
(六)工作总结。各镇级职能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报告,经镇党委审定后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继续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监督监管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殷店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领衔推进、分管领导分线分片包保”工作机制,加强调研督导,抓紧抓好工作落实。
(二)务求整治实效。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发现问题,坚持动真碰硬。要着眼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
(三)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执行政策简单化、一刀切,坚决防止工作落实上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得要求各村(社区)一线基层单位、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填表报数。年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的继续抓好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5月底前,村级对空白图斑、重复图斑逐一清查、入账上图。6月底前,省级将开展平台建设推广验收评估。7月底前,乡镇组织对村组新增资源资产入账处置情况开展排查。8月底前,对平台应用、管理、更新及新增资源资产监管情况开展抽查。
(三)加强调度指导。社会事务办、财政所要通过下沉督促指导、驻村调研、明查暗访、工作调度等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掌握新情况,上下贯通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深化整治工作,要多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简单粗暴和运动式“一刀切”的做法。
(四)深化自查整改。财政所和各村级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围绕5项重点任务,全面排查 2022年1月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梳理日常监管、舆情反映、信访举报以及有关方面交办和移送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治理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清单由镇财政所汇总后,报镇纪委备案。各村按每半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报送全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表,报送时间为每月11日和25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级相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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