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六个精准”的总要求,实施“六个一批”帮扶措施,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户真脱贫、脱真贫,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16号)的要求文件精神,镇委、镇政府决定大力推进产业奖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奖补对象
重点扶持以下几类对象:低收入脱贫户、监测户。必须要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说明原因,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补标准
各村在参考我镇2022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走访调研,讨论研究制定出具体和统一的奖补标准,奖补标准要切合今年的实际、一视同仁。
(三)工作重点
帮扶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重点做好发展基础较弱的脱贫户、面临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的产业帮扶及奖补工作。要灵活制定村级发放方案,对于低收入脱贫户或家庭较困难三类户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四)奖补程序
(1)制定村级奖补方案。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行政干部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参考我镇2022年度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出本村2023年度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初稿,拟定出扶持对象初选名单,报镇乡村振兴办审核通过后,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7天。
(2)确定项目。奖补方案和扶持对象确定后,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由结对帮扶责任人与脱贫户进行协商发展项目并进行申报,由村两委进行初核,由第一书记组织驻村工作队进行复核,无误后对计划扶持对象及扶持项目在村人口集中处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镇乡村振兴办进行备案,项目一经备案,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必须报镇乡村振兴办审批。
(3)项目实施。由村委会和列入奖补计划的脱贫户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主要包括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建设时间等)。协议签订后由脱贫户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市场主体带动脱贫户组织实施。镇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包村行政干部和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帮扶、指导、督促脱贫户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4)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由脱贫户向村委会递交奖补申请,各村成立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专班,由验收专班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实行谁验收、谁取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验收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各包村行政干部代表镇政府负责对各村验收程序是否到位和规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并盖镇政府章。
(5)资金直达。各村填写《殷店镇2023年生产奖补到户台账》,并将电子版上报镇乡村振兴办留存,纸质版交镇乡村振兴办审核。由镇乡村合作公司通过直补到户的方式,一次性兑现脱贫户产业奖补资金,并将银行回执单留存镇乡村振兴办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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