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2 年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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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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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省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22〕321号)和《省乙醇汽油推广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工作迎接国家专项监管的通知》(鄂乙办函〔2022〕2号)相关政策,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乙醇汽油封闭运行落实工作存在的问题,强整改、促规范,持续强化乙醇汽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封闭区域内销售非乙醇汽油行为,严格规范石油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家能源局、省局关于乙醇汽油推广的要求在封闭区得到有效落实。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政策。遵照《关于印发全省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22〕321号)和《省乙醇汽油推广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工作迎接国家专项监管的通知》(鄂乙办函〔2022〕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在随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得向终端用户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责任单位: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质量监督科、稽查科)

(二)配合做好执照变更工作。加强成品油销售企业经营监管,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确保全市成品油企业合法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提供优质服务,配合做好营业执照变更工作。(责任单位: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科)

(三)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内具有生产、销售乙醇汽油资质的市场主体的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治理等手段,加强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油、车用乙醇汽油的质量监督,确保合格高质量的车用乙醇汽油供应。(责任单位: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抽检科)

(四)加强计量、价格监督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计量作弊行为,不得擅自改动加油机铅封及芯片、主板,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及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确保成品油销售市场价格稳定合法。(责任单位: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计量科、价监科、省计量院随州分院)

(五)抓好市场执法检查。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部署,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的行为,配合商务、应急部门做好在封闭区域销售除98#以外的非乙醇汽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为实现推广目标打造公平公正安全的市场经济环境。(责任单位: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市局稽查科、综合执法支队)

三、工作实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排查。即日起,对全市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展全面排查,一是重点检查非乙醇汽油销售情况,并填写《现场监管核查表(终端加油站)》。二是排查辖区内“非车用乙醇汽油”销售点,检查企业是否在售“非车用乙醇汽油”或明示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三是检查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汽油经营范围是否为“车用乙醇汽油”。四是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成品油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质量管控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油品行为。五是检查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或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计量作弊行为。六是检查成品油销售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的行为。

(二)推进问题整改。坚决落实2021年专项监管问题整改,《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乙醇汽油推广使用专项监管情况的通报》所涉随州等社会企业所属加油站存在销售非乙醇汽油情况(附件2),封闭区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号入座、立即整改,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维护乙醇汽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依据《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无铅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现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行为(查质检报告或进货检验报告)或明示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查销售现场的标识标记或指示牌)的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在监督抽查中发现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行为,依据抽查检验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查处违法行为。超整改期限后拒不改正,仍违反《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办法》(省政府第282号令)及《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乙醇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对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利用计量器具作弊、超范围无照经营、价格违法等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封闭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做好国家能源局现场监管迎检准备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抓好各项督查工作。要搞好协调工作,与当地发改、商务、应急等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动员。成品油涉及社会安全、民生、环保及稳定等多方面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成品油专项整治,科学统筹、合理分工,方法要灵活多样,执法要合法合情合理,切实达到整治效果。

(三)推动任务落实。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部署、立即行动,重点对在售非车用乙醇汽油企业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各相关科室、技术机构要及时指导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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