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3-13948
主题分类
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发布机构
随县殷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殷办发〔2023〕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4-12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关于印发《殷店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经报镇委领导同意,现将《殷店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殷店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相关部署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办文〔2023〕1号)和《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纪办发〔2023〕1号),经研究,殷店镇党委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其“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主要表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单位、个人的吃请支付费用;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主要表现: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组织、参加以婚丧喜庆、生日祝寿等为由,超出亲属范围,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以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

(三)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主要表现:违规接受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和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亲友组织的宴请;接受请托违规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案件进展、措施使用、证据掌握、拟办意见等;违规为监督对象、涉案人员、利害关系人等说情打招呼,规避、对抗组织调查、充当“掮客”以及跑风漏气、有案不交、压案不查等。

(四)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主要表现:在单位内部餐厅、培训机构违规吃请;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

(五)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主要表现: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以无公函、伪造公函以及“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用公款组织各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吃请;使用、接受公款宴请私客;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在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违规参加同城吃请;借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之机吃请。

三、整治举措

(一)深入学习动员。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坚决抵制作风“小节论”“影响经济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牵头单位:党政办、镇纪委、组织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

(二)全面自查自纠。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违规吃喝方面的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牵头单位:党政办、镇纪委、组织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

(三)开展专项检查。镇纪委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依法对辖区内餐饮场所、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协调财政所对重点单位财务报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牵头单位:镇纪委,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财政所)

(四)坚持纠树并举。深化清廉殷店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立行节约、艰苦奋斗。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及时宣布处分决定,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整改、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吃喝严重的单位开展廉情通报、警示教育。镇纪委定期对违规吃喝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牵头单位:镇纪委、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委成立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发军同志任组长,赵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负责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办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专项整治统筹推进、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优化行业治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从镇党委领导做起严起,各党组织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委班子成员把违规吃喝问题作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内容、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分管范围内违规吃喝问题多发的,严肃批评、问责。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安排部署、调度推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加强统筹协调。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统筹结合起来,点面结合,一体推进落实。要统筹各方资源力量,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一体推进自查、整改、监督、办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完善情况互通、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措施配合、线索移送、情况汇总分析等机制,提升整治效能。四是注意方式方法。要敢于斗争、敢抓敢管、真严真管。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区分正常公务、商务接待与违规吃喝问题界限。既严肃整治违规吃喝、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又积极维护“亲清”政商关系,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附件:殷店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殷店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发军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赵 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唐 蔚  党委副书记

王 韬  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李庚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增明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余 琦  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

成   员:陈杭宇  党政办主任

王 巍  社会事务办主任、乡村振兴办主任

江俐拉  经济发展办主任、工会副主席

潘 强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城建办主任

郭子鸣  纪委干部

王彦哲  组织办干部

刘童鸾  信访办干部

李云明  财政所主任

万 磊  派出所副所长

刘 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庆辉  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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