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91794937/2024-212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随县殷店镇
发文字号
殷政办发〔2024〕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20
编辑
审核
张紫梦
关于印发《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

现将《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殷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县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工业行业领域开展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引导自主拆除。对机械、汽车、纺织、石化等工业行业企业,锂离子电池、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在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场所中生产的上述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九小场所”中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示警,发动引导企业自行拆除或设置逃生口,减少隐患存量。

(二)依法集中拆除。针对上述行业企业设置有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障碍物的,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三)加强源头把控。组织对辖区防护网(栏)、防盗窗、广告牌、外墙装饰等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提示消防安全风险,规范安装条件,严格控制安装区域,不得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遏制隐患增量。

二、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推进。

(二)自主拆除阶段(2024年3月中旬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和直播平台等多种媒体宣传专项行动,动员基层力量深入企业广泛宣传,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自主拆除铁栅栏等障碍物。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4月下旬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按照重点任务,针对仍未拆除的铁栅栏等障碍物,要联合执法部门制定工作清单,按逐一对照销号的方式开展集中拆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5月上旬前)。通过现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专项行动成效进行评估,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违规设置的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及时予以制止并督促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吸取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将专项行动作为预防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周密部署,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二)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与基层组织加强联系沟通,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凝聚合力、齐抓共管,规范铁栅栏等设施安装管理,同步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占堵问题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乱象得到根本改善。

(三)注意方式,应拆尽拆。在开展专项行动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向企业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严防出现负面舆情。要坚决做到“应拆尽拆”, 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完全拆除的,要督促其积极改造,满足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需要。严禁生产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

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拆除总数(处/平方米)

广告设施(店招标牌)

铁栅栏、防盗窗(网)

其他类

自主拆除(处/平方米)

集中拆除(处/平方米)

自主拆除(处/平方米)

集中拆除(处/平方米)

自主拆除(处/平方米)

集中拆除(处/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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